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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

19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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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

本月  医学院恢复了每年一次报告科研计划、科研总结的制度,重点是老慢支、肿瘤、针麻、心血管病、地方病、出血热、计划生育等。

    本月,制剂室向院革委会打报告要求扩大再生产,生产更多药品。并已派员外出学习代血浆右旋糖酐铁的生产方法。

2月

月底  医院贯彻中央“3、5、6”文件精神,开展“一打三反”运动。

3月

    21日  接中国人民解放军支左办公室函,介绍中共党员于培敏、白贵银、谢迺松来院支左。原医院贯彻中央“3、5、6”号文件领导小组成员、军代表张元海、军宣队李秉钧调离,经院领导小组3月24日研究决定,现医院领导“3、5、6”小组由张凌云(组长)、王彭年、于培敏(副组长)白贵银、谢迺松、刘金有组成。

4月

20日  陕西省革命委员会决定:任命于培敏为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革委会主任,白贵银为副主任,谢迺松为常委,免去刘金有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革命委员会主任职务。

6月

1日  医院向陕西省革委会生产组卫生组呈报“五七”药厂建厂方案,院革委会根据指示,因陋就简,土洋结合,办起了“五七”药厂。人员编制计划47人,共分大针剂组、小针剂组、丸片、粉剂组、右旋糖酐原料组、原料生产和新药试制组、药理组、管理组。

6日  医院张榜公布本年度第一批下放人员名单,共150人,分三个队,每队50人。9日即出发前往延川、紫阳、丹凤三地,户口及工资关系随之转走。

15日  第二批下放人员名单公布,分别下放到合阳、宁强、西乡等地。

7月

根据陕西省革命委员会(陕革发[69]76号)“关于认真做好大中城市人员物资疏散工作的紧急通知”中有关省、市所属医院,应以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人员、器械物资下放农村,加强公社卫生院和重点县医院的有关精神,医院共下放干部医务人员202人,医疗器械下放2879件,价值76772.50元。下放地点分别为合阳、商南、丹凤、宁强、安康、西乡、紫阳、延川等地乡镇医院或自组医院。

9月

医院召开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

10月

22日  驻医院工宣队、革委会“关于调整革命委员会办事机构和基层建立连队的决定”:

医院实行政治建院,建立了各级政治工作机构,成立了四个组(政工组、办事组、医教组、后勤组),六个基层连队。

一、革命委员会下设办事、政工、医教、后勤等四个组

1、办事组:副组长唐承明。 

2、政工组:代副组长苏永年、张全忠。

3、医教组:代副组长肖明耀。 

4、后勤组:代组长霍盛状,代副组长高怀志。

二、基层建立以下六个连队。设正副连长及正副指导员5-7人。

第一连(外科、妇产科、手术麻醉)连长:秦兆寅

第二连(内科、儿科、传染科、中医科、新疗法室)连长:叶复来

第三连(口腔、颌面成形、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连长:郑信民

第四连(检验、病理、放射理疗)连长:周万春

第五连(药局、供应室)连长:吕守文  

第六连(“五七”药厂)连长:邹安义

三、革委会各办事机构直辖科室

1.办事组:电话总机室、收发室。

2.政工组:保卫、门卫、传达室。

3.医教组:急诊室、住院室、图书病案室、照像室。

4.后勤组:总务、财务、职工灶、病灶、托儿所、缝洗室、动物园、维修组、农场。

四、革委会各办事机构和基层各连队负责对其下属科室进行班、排编制。

11月

7日  驻医学院工宣队、医学院革委会领导小组决定,任命苏永年为二附院革委会政工组副组长,肖明耀为医教组组长,张全忠为医教组副组长,唐承明为办事组副组长,霍盛状为后勤组组长,高怀志为后勤组副组长,曹定基为政治指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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