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办条件:
凡与我院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并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实际缴费者,方可申办落户。
二、申办落户需带齐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
2、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3、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被申请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原件);需在人力资源部开介绍信。
西安市养老经办处地址:西华门尚朴路1号。
4、外地生源需提供户口迁移证、户口卡(原件,复印件)。
需办理落户人员请将以上材料准备齐交给省人才四分部:梅老师收
省人才交流中心四分部地址:西安市翠华路107号。
电话:029-85735481
人力资源部
2011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