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导航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专题活动 >> 扫黑除恶 >> 扫黑宣传 > 正文
扫黑宣传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读本

发布时间:2019-04-09 15:52:32 浏览次数:
文字大小

1、习近平总书记什么时候提出“扫黑除恶”?

答:2017年11月8日,在中办《文摘》(第160期)上作出重要批示,提出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扫黑除恶什么时间开始?

答:2018年1月23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为期三年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式开始。

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新建文件夹 (2)\C0067[20190409-112850].png

3、什么是扫黑除恶?

答:“扫黑除恶”一词来源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18年1月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这次“扫黑”比“打黑”更加全面深入,是由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党和国家之力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

4、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让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让社会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升;让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1.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2.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3.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7、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8、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六个围绕、六个重点督导”中“六个围绕”指什么?

答: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综合治理、围绕深挖彻查、围绕组织建设、围绕组织领导。

9、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什么?

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工作措施是什么?

答:摸线索、打犯罪、挖“保护伞”、治源头、强组织。

11、“扫黑”与“打黑”有什么区别?

答:打,打的只是一个点;扫,扫的就是一大片。虽然一字之差,但对广度、深度、力度提出更高要求,反映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

12、“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

答:“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1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政治性,全面性,彻底性,协同性。

14、扫黑除恶的斗争任务是什么?

答: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1.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

      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4.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

      5.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16、扫黑除恶的重要意义(即“三个事关”)是什么?

答: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17、“两个一律”指的是什么?

答: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18、“一案三查”指的是什么?

答: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19、“三个结合”指的是什么?

答: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新建文件夹 (2)\C0099[00_00_01][20190409-112643].png

20、三年工作重点分别是什么?

答:2018年:严态势,营造人人喊打的氛围。

      2019年:攻案件,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建机制,取得压倒性胜利。

21、“五个坚持”指的是什么?

答: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2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四个重点突出”分别是什么?

答:突出重点地区、突出重点行业、突出重点领域和突出重点打击。

23、扫黑除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24、两高两部出台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是什么?

答:2018年1月16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

25、农村地区打击重点是什么?

答:重点打击把持或侵害基层政权组织的 “ 问题村官”,破坏影响基层选举,以暴力威胁或其他不法手段欺压百姓、危害一方的农村黑恶痞霸势力。

26、城市城区打击重点是什么?

答:重点打击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调查公司、咨询公司等为掩护发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以及专门受雇他人从事 “ 造势摆场 ”、“摆平事端 ” 的 “ 地下出警队” 或“ 黑保安公司 ”。

27、城乡结合部打击重点是什么?

答:重点打击以“ 抢占地盘 ” 为特征的,以暴力或胁迫手段排挤对手,垄断经营,攫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如建筑领域的阻挠施工、封门堵路、强揽供料的“沙霸”“砖霸”等。

28、“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示是什么?

答: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

       2.经常纠集在一起;

       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29、“软暴力”具体表现是什么?

答:1.暴力、威肋、色彩不明显;

       2.实施者有暴力威胁的可能性;

       3.会使人产生恐惧、恐慌;

       4.影响他人正常生产、工作、生活;

       5.通过“谈判”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

30、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答:1.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

       2.利用手中权力;

       3.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

C:\Users\Administrator\Desktop\新建文件夹 (2)\C0089[00_00_05][20190409-112711].png

31、重点打击的是哪十五类黑恶势力?

答:一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是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是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是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是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是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是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是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是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是组织或雇拥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一是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二是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十三是插手民间借贷债务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讨债公司”的黑恶势力;

      十四是在农村农闲时节组织赌博、“围胡”放款的黑恶势力;

      十五是以非法手段垄断物业管理,控制小区装修和材料供应或雇佣“黑保安”欺压业主的黑恶势力。

32、卫生医疗行业扫黑除恶工作重点有哪些?

答:1、有无利用邪教组织干挠政治安全,利用网络散布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其他政治谣言。

      2、有无发布恐怖言论、图片、视频进行恐怖宣传,利用网络诋毁党的形象,影响机关的正常制度。

      3、有无煽风点火挠乱单位正常秩序,拒不服从或阻挠单位按规章制度作出的正确决议。

      4、单位内部有无拉帮建派,搞小圈子,以大欺小,坐大成势。有无恶意竞标,采用围标、串标等非法手段取得工程、药品器械及医用耗材等的中标权。

      5、单位有无违法非法行医“保护伞”,再现“黑诊所”现象。

      6、单位有无利用宗族势力强揽工程、阻挠医院建设、侵占医院土地、侵犯单位或个人权属权益。

      7、单位工作人员诊疗活动中发现刀伤、枪伤等可疑人员及时上报线索并留存人员详细信息。

      8、单位定期组织排查有无医闹、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活动;借医疗纠纷对医务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打砸医疗场所、设灵堂、烧纸钱、阻挠将尸体送至太平间、损毁公私财物等煽动群众闹事、影响医疗秩序,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移交相关线索。

      9、坚决整治“医托”乱象。在挂号处、候诊区域等醒目位置设置张贴警示牌、警示标语,通过展板、滚动电子屏宣传,提醒患者防范“医托”诈骗。加强保安人员巡逻频次,震慑“医托”。

     10、坚决整治医疗卫生机构“贩子”乱象,将整治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对“号贩子”“血贩子”“床贩子”“手术贩子”“黑救护车”等谋取暴利、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发现即打、稍乱即整,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贩子”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