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关于转发申报第15 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
全院各团总支、各团支部、各科室、各部门:
“陕西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陕西省委、陕西省青联授予陕西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为集中展示当代陕西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政治进步、品德高尚、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激励全省广大青年为加快推进“三个陕西”建设、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根据共青团陕西省委和陕西省青年联合会联合下发的《关于申报第15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陕团联发〔2016〕2 号)文件要求,举办第15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奖项分设个人奖和集体奖,分别授予“陕西青年五四奖章”和“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荣誉称号。
二、申报条件
(一)个人奖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为14至40周岁(1976年5月1日—2002年4月30日出生)的陕西籍青年,或主要工作、定居在陕西的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精神文明榜样作用;
5.勤于学习,甘于奉献,勇于创新,扎根基层,爱岗敬业, 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 或在其他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对青年具有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6.2013年以来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或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及其他评选活动中为国家和陕西赢得重大荣誉。
(二)集体奖申报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成员以14至40周岁(1976年5月1日—2002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并在陕西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占总人数比例不低于75%;
2.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2013年以来在省级(含)以上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发挥关键作用,取得突出业绩。
二、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和手续
1.推荐人选要认真填写《第15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见附件1),推荐集体要认真填写《第15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见附件3),如实整理事迹材料(3000 字左右),撰写500字的事迹简介(格式见附件2),A4纸打印(其中申报表须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各一式2份,并提供电子版;推荐人选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证书的复印件,并提供2寸近期彩色红底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
2.正式候选人确定后,将由推荐单位负责制作反映候选人成才历程、工作实绩、贡献影响等情况的视频短片(带配音、字幕),片长1分30秒。
3.各推荐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
4.请各推荐单位务必于2016年3 月14日(周一)上午10点前将推荐所需的资料报院团委,院团委将汇总后统一报校团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董艳
电 话:87678424
院团委
2016年3月9日
附件:1、第15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附件一.docx
2、事迹简介例文附件二.docx
3、第15届“陕西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附件三.docx